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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临沂]盗巨款获老板谅解 再伸贼手被擒获 本报临沂11月5日讯 职工李某趁老板外出时盗窃公司现金8400元,老板发现后没有报案,并将其继续留在厂里打工。没想到李某不思悔改,竟再次伸出贼手,将厂里的散热器偷出并卖掉。11月2日,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罗庄检察院批准逮捕。 李某是沂南县人,2006年10月到罗庄区王某经营的拆卸集装箱厂打工。2007年7月11日晚上9时30分时许,老板王某外出,留下让李某一人在厂里。王某走后,李某想起当天下午王某将一沓百元钞票放在厂内一辆车的工具箱内,就萌生了偷走的念头。随后,李某拿起王某放在办公室的车钥匙,打开车门,将工具箱内的8400元钱拿出,并离厂逃走。 当天晚上10时许,老板王某返回厂里,发现放在工具箱内的现金不见了,李某也不见了,就知道钱是李某所偷,但考虑到如果报案,李某就会被判刑,不想因此把一个青年给毁了,想给其留个机会就没有报案。后又于9月10日找到已将8400元钱挥霍一空的李某,让其继续回厂打工,并承诺偷去的钱也不用还了。 9月23日晚上10时许,独自在厂的李某又趁老板不在厂里,将厂里的两个散热器偷出,租乘一辆出租车,在一金属回收站将散热器以3260元的价格卖掉后再次离开厂。再次被偷的王某随即报案,10月19日,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,并刑事拘留 文章来自:大众网 在百度中查找更多关于[[临沂]盗巨款获老板谅解 再伸贼手被擒获 ]的内容... 浏览次数:[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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